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英雄联盟代练:快速提升段位,专业服务助你登顶王者荣耀的相关文章
高原青春献礼新时代,电视剧《日光之城》定档10月2日的相关文章
孙颖莎获得WTT中国大满贯女单冠军
中新真探:海边游玩,只要不下水,就没有危险?
长沙首个光储充换能源微网站投用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
入秋了,“咳咳咳”又来袭!专家提醒:切勿滥用镇咳药
阳信高速板塘岭隧道双线贯通